关于开展《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讲 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 E00050/2019-00090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19-05-24 |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学校:
《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规定2019年五月第四周是《条例》实施的第一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知晓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参与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再次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请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条例》宣讲进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9年5月至6月
二、内容:解读《条例》的意义、内容;宣传家庭教育的正确理念和科学知识等。
三、宣讲范围: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四、形式:组织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标语等
五、活动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五月第四周是我省的第一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各地各校要把《条例》宣讲进万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并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把《条例》送到广大群众的身边,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每所学校至少开展1至2场宣讲活动,每场人数不少于100人。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本校家庭教育工作者和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人才和资源优势,让其成为宣讲的主力军,实实在在为广大家庭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服务,让宣讲活动进百姓家、入百姓心、获百姓赞。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展2场宣讲活动,每场人数不少于100人。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且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陈地,不断拓宽宣讲覆盖面,积极搭建广大家庭参与平台,将有特色、有亮点的家庭教育工作进行展示。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学校及时掌握《条例》宣讲活动动态,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宣传,并于7月1日前将活动统计表(附件)电子版报至上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srjjk@126.com联系人:徐红云 联系电话:8201885。
附件附件.doc《条例》宣讲进万家情况统计表
上饶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